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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23    来源: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互联网信息中心    字号:[ ]

关联阅读: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的政策解读

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努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质量,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及《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相关精神和要求,在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的传统模式后,我市正着力将传统服务方式向智能化服务转变,依托大数据和智能化手段,推动自助认证、静默认证,最大程度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的同时,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等违法行为。现就开展2024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参加市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且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二、认证周期

认证对象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至少认证一次,认证结果有效期为365天。

三、认证方式

(一)单位办理方式:进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社会保险——资格认证结果批量导入——下载未认证人员名单——填写认证结果——导入认证人员名单。单位可在查询服务——社会保险——人员资格认证信息查询中,查询本单位退休人员认证情况。

(二)个人自助方式: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三种方式进行自助认证。

1.通过智能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安装“江苏智慧人社”手机 APP,在“江苏智慧人社”APP的“待遇资格认证”功能中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退休人员家属、亲友也可用自己的智能手机通过此方法协助退休人员本人完成认证)。

2.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软件搜索小程序“江苏智慧人社”,在导航栏点击“待遇资格认证”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四、相关要求

(一)各参保单位应担负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掌握退休人员生活状态,引导退休人员进行自助认证。对不愿或无法使用自助认证的退休人员,应由参保单位办理认证,不得强行要求使用自助认证,更不得让退休人员开具证明来回奔波的传统方式办理认证。对长期无法联系核实的退休人员,应及时将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反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有死亡、服刑和重复参保情况,不得予以认证通过。对于认证结果不通过的人员,参保单位应立即申办养老待遇暂停发放。

(二)各参保单位应加强对资格认证工作的重视,及时跟进本单位资格认证工作推进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月度对资格认证开展整体情况进行通报,提醒督促各参保单位做好此项工作。对于被多次提醒但推进成效不够显著的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发送提醒函,专门提醒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禁任何参保单位和退休人员个人在资格认证工作中弄虚作假。对以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欺诈、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经核查后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如遇相关政策问题及退休人员信息反馈,请拨打联系电话:83319029、83319021。


                                                                            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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