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根据《关于印发<金湖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金财社〔2020〕12号)文件精神,2024年4月共有2家小微企业吸纳5名高校毕业生就业,经我单位审核应给予这2家单位社会保险费补贴5790.1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
咨询电话:0517-86896852
监督电话:0517-86961405
附件:2024年4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汇总表
金湖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