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6-13 16:20来源:公安局来源:互联网信息中心作者:字体:[]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类型:闯红灯设备。

二、设置地点:

白马湖景区连接线爱特福大道路口、白马湖景区连接线白马湖旅游大道路口、工园路华海路路口、金湖路文明路路口、金湖路高宝路路口、金湖路黎东河路路口、金湖路九里二路路口、大兴路九里二路路口、清河路高宝路路口、清河路东阳路路口。

三、查处违法行为类别: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在红色、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机动车继续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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